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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材料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来源:网络转摘 日期:2014-01-02 阅读:

各有关学院、单位 :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2013年底应结题的项目须提交结题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3年底应结题的基金项目负责人(见附件)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经学校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2014年1月15日前,向科研院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C308)提交签字后的一式两份纸质《结题报告》(双面打印)
    要求经费决算表财务部签字盖章(科研管理部门意见和审计部门意见由科研院统一办理);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报告一并提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根据财务要求,项目结题必须财务结账,所以请项目负责人在提交结题材料前按预算全部执行完项目经费。
4.按照《条例》要求,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
5.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2014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相应的限项范围。
联 系人: 厉伟  修伟杰
联系电话: 8359016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01-02

    相关附件:
      附件1:2013年国家自然基金结题项目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