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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

作者:刘世通来源:网络转摘 日期:2014-01-15 阅读:

各有关学院、单位 :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已开始,为做好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
2014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部分调整和规定,详细内容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115日发布)。
(一)取消部分项目类型。
取消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二)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三)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四)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五)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项目申请
12014年申请及资助政策有较大变化,务请申报前请仔细阅读《指南》、申请须知及限项规定(115日后发布)。
2、本次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项目类型,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4申请人应仔细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指南》和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4年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申请人于1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下载2014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
2)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115日后登录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科研院联系人申请开户,个人信息以在科研院系统内的个人信息为准),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经费预算请参照附件3说明填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科研院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无需提交论文、专利等纸质附件材料。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5、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三、申请材料要求
1、所有申请材料须由学院(单位)统一报送科研院,不接收个人提交的申请
2、申请人必须向所在学院(单位)提交一式两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签字,合作单位盖章),同时每个项目需同时提交1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4)。
3、各学院(单位)需提交《关于报送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附件5需单位签字盖章)和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Miniiris)院系版导出的院系申请项目清单纸质版1份(单位盖章)及电子版数据。
42014年度拟作为合作者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并需要盖合作单位章的科研人员,请于201437前带齐《2014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6本人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存档申请书1和签字和盖章页(最后页)4到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办理合作单位章盖章手续,超过时间和资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四、时间安排


即日―228
集团、学院分别组织动员,申请人撰写申请书
228日―37
申请人向所在学院(单位)提交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1份形式审查表、word电子版(面上项目)
公司(单位)组织形式审查和初评!
公司(单位)将由Miniisis系统导出的电子文件、申报清单、纸质申请书及形式审查表、单位申请报告交至科研院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请!
38日―313
科研院审核、形式检查
错过学院(单位)集中报送者,学校不再进行超项检查
除科研院通知,申请人不可二次修改
314日―317
科研院审核、分类、盖章、上传数据
318
科研院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各二级单位必须在37前专门召开教授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初评把关,并于228前将开会时间和地点报告科研院,科研院将派人参会。
 
五、部分类型项目预申报
有意申报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点项目(含联合基金重点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者请于2014222前将申报材料初稿交至科研院。
 
六、其他注意事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申报通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Miniiris)均可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www.nsfc.gov.cn查阅或下载。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系统技术(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科研院联系人:厉伟、修伟杰、冉进财
联系电话:8359016583590176
  
 
 
本通知附件将于115日更新!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01-14